为促进云浮新区(云浮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根据《云浮新区(云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规定,即日起云浮新区科技创新局,云浮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云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受理2024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补助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和统计关系在云浮新区(云浮高新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依规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云浮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单位。
二、奖励时间范围
2024年度发生的符合《云浮新区(云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条款的项目。
三、受理部门及提交材料
(一)由云浮新区科技创新局受理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2.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
(2)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单位;
(3)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
3.加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4.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业务受理联系人:康诚,联系电话:0766-8288976,电子邮箱:yfxqkcj@163.com。
(二)由云浮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
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单位;
(2)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单位;
(3)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单位。
(4)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业务联系人:冯元仔 ,联系电话:0766-8611006,电子邮箱:ya8611006@163.com 。
(三)由云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1)获得专利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通过PCT(国际专利)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的单位;
(3)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单位;
(4)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
业务受理联系人:温燕燕,联系电话:0766-8638123,电子邮箱:yagssgg@163.com 。
(四)提交材料
1.《云浮新区(云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
2.立项批文或相关证明文件。
3.办理专利授权奖励的,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境)外专利管理机构发出的专利授权通知书和缴费发票原件(提供核对)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
5.完税凭证复印件。
6.其他与申报奖励相关的材料。
四、受理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受理方式
1.根据部门职能管理原则,申请人(单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对应的受理部门,同步把电子版发送到受理部门。
(二)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及电子版,报对应的受理部门。
(二)各受理部门审核(需加具审核意见并盖章)汇总后,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电子公文办理系统报送至云浮新区科技创新局,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云泰大道云浮新区管委会3楼云浮新区科技创新局。
附件:新区科创函〔2025〕7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的通知.pdf
附件1:云浮新区管理委员会 云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云浮新区(云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云浮新区(云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