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浮新区科技创新局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及早掌握目标企业现状,为后续分批次认定和精准服务创造条件,有效提升申报质量,云浮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云浮高新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申报对象
(一)资格到期需重新认定的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二)拟参加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申报企业;
(三)拥有知识产权的规上工业、资质建筑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有意愿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需科技部门辅导的科技型企业;
(五)有意愿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其他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业单位等。
二、预申报流程
本次预申报采用企业填报表格(附件1),部分数据无法精确掌握的,企业可以先行预估。本次填写内容仅作为后续精准服务企业、提升企业认定通过率的依据,将不会作为正式申报判定依据。企业填报过程中初步判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也请提交表格,后续我局将根据填报信息开展辅导。
预申报期限为 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预申报分两批次提交,其中第一批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5日,第二批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30日。请企业在预申报期限内将表格发送至邮箱yfxqkcj@163.com。
三、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从25%降低为15%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 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财税〔2023〕43号)。
(三)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
(四)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奖励。
附件:(盖章)关于开展云浮高新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云浮高新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调查表.docx